- 关于我们
- 投资者关系
- 产品服务
- 媒体中心
- 联系我们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12月31日,退市新规正式发布。总体来看,上交所退市制度先后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已经建立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规定了主动退市情形,并设立风险警示板揭示退市风险,推动平稳退市,建立了与“入口多元”相匹配的“出口畅通”的设计,退市的法治化建设已经初具成效。
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树立“应退尽退”的理念,引导投资者形成专注公司经营的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炒小炒差”,根据上交所发布施行的《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自律监管规则,结合上交所投资者调研及投资者服务热线收集到的投资者对退市制度的关注要点和热点,我们撰写了《股票市场投资修炼手册之退市制度80问》一本通。一本通介绍了退市制度的改革背景及逻辑思路、各类退市情形及流程、风险警示板交易及退市整理期要点、退市股票的信息披露、重新上市等内容,通过对退市规则的详细解析以及对近期退市案例的深入解读,向广大投资者说规则、揭风险。
目录如下图所示: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今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证监会投保局指导系统各单位以“理性认识市场投资量力而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了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统一部署,明确要求
2月23日,证监会投保局向系统各单位发出《关于做好3·15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函》,请系统各单位围绕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基础设施REITs、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工作和近期市场热点,结合辖区实际或职责范围,制作投教产品,组织开展投教活动,提高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切实加强市场经营主体的投资者保护意识和落实适当性管理制度水平,推动解决投资者反映突出的问题,使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成为各类市场经营服务主体的自觉行动。
截止目前,全国范围内共开展投教活动1.6万余场,覆盖投资者超4000万人次,制作原创投教产品1万余种,发放实物投教产品400万件,电子投教产品点击量超过9.8亿次。
活动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防疫、投教两不误。在疫情局部高度聚集,全国多发散发的形势下,证监会投保局要求各单位在开展投教活动的同时务必严格落实防疫要求。按照要求,各单位及时将投教活动的重心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丰富线上投教作品,采取线上讲座、线上微课、线上答题、线上公益作品征集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进行宣传,让投资者足不出户也能学习资本市场知识。二是将市场热点与投资者需求相结合。活动中既注重证券期货知识的常态化宣传教育,久久为功倡导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又结合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年报集中披露期、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形势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提升投教工作的专业性、精准度和实效性。三是在证监会投保局统一部署下,各派出机构、会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地方政府、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广泛参与活动,形成投资者教育合力。
二、多点发力,务求实效
按照证监会投保局统一部署,各单位积极行动,推动投资者教育提质增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证监会投保局广泛动员市场各方把证券期货知识送到投资者身边,推动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生根落地。针对3·15期间外部风险扰动,市场波动加大,引导投资者客观看待行情波动,理性认识市场。山西局指导辖区投教基地开展“市场纵有波澜,投资亦当从容”线上投教活动。黑龙江局指导辖区行业协会结合行为金融学知识制作理性思维漫画作品,引导辖区投资者正确认识市场,提高风险应对能力。贵州局指导辖区市场经营机构组建户外投教宣传小组,实现“面对面”教育,“零距离”警示。基金业协会组织多家基金公司开展投教宣传,引导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涨跌。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针对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多次提示会员单位和期货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理性投资,共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二是全面开展“读懂上市公司报告”投教活动。为配合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读懂上市公司报告”专项投资者教育活动持续进行。沪深交易所制作了《招股说明书问答手册》《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基础问答》等基础投教材料,帮助中小投资者“明明白白读懂、真真切切看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服中心、上海局、深圳局、天津局、青海局共同举办“读懂公司年报,做理性投资”系列宣传活动,线上开展主题讲座,提升投资者研究分析、价值发现、风险识别能力。证券业协会制作视频课程、情景短剧、干货知识点长图文等投教产品,既从创意、形式上满足不同投资者的知识获取习惯,又从内容上覆盖不同知识深度,适配投资者差异化需求。山西局、辽宁局、吉林局、江苏局、山东局、海南局、四川局等派出机构积极组织开展配套投教活动,鼓励投资者养成愿读、会读上市公司报告的习惯。
三是基础设施REITs投教持续推进。针对近期基础设施REITs市场成交活跃、波动幅度加大的情况,证监会投保局指导市场各方有针对性地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理性参与交易。沪深交易所制作手册、海报、动画、漫画、长图文、微课等投教产品,在官网、投教网站、投教基地、新闻媒体设专栏专区,帮助投资者快速了解REITs的产品特点、风险特征,提醒投资者避免过度炒作。湖北局、云南局等派出机构指导投教基地以文章、漫画、讲座等多种形式为投资者讲解基础设施REITs产品特性和风险特征,有针对性地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引导投资者基于自身风险偏好和资金实力理性参与投资。
四是北交所投资者教育同步开展。在前期开展“牵手北交所,共迎新起点”专项投教活动的基础上,证监会投保局继续组织市场主体、投教基地开展北交所专项投教,帮助投资者准确理解北交所的制度要点。河南局联合北交所举行走进北交所上市公司云端在线活动,带领投资者走进北交所上市公司,介绍北交所制度规则,进行行业分析解读,参观上市公司生产厂房。北京局、西藏局指导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开展网络知识竞赛,湖南局指导投教基地制作原创投教视频《共话“北交”新时代》,讲解北交所特色交易制度。
五是精准聚焦开展防非宣传。结合当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形势,各单位精准聚焦,靶向发力,重点聚焦非法荐股活动,聚焦老年人、青年人等易受侵害群体,聚焦互联网涉非活动高发地,大力开展防非宣传。浙江局有针对性地宣传非法荐股典型案例、作案手法、防范措施、政策法规等,积极引导舆论热点。福建局开展“关注老年群体送服务进社区”八闽行等投教宣传活动,提高老年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河南局公布辖区不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机构黑名单,提示投资者提高警惕,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陕西局以编创投教三句半、小品、短剧等形式揭示非法证券期货欺骗手法,倡导投资者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河北局、安徽局、甘肃局针对辖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率低、部分农民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的实际,指导辖区机构为留守农民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讲座。期货业协会制作期海导航之以案说法系列投教视频,引导投资者远离非法期货。内蒙古局、广东局、重庆局、宁波局、厦门局等指导辖区市场主体联合当地法院、公安机关等开展线上防非反诈讲座,帮助投资者理性辨别、防范各类金融诈骗陷阱,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来源:中国证监会)
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信息披露重要性显著提升,资本市场定价功能愈发凸显,为进一步响应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号召,上海证券交易所围绕沪市主板与科创板的新股发行、上市以及交易的重点环节,结合沪市投资者热线问答,通过案例展示、引述相关规则等方式,形成了包括五大部分、共87个问答的《新股申购交易80问》问答手册。
本手册贯穿新股投资全流程,兼顾理论知识的普及以及实操问题的解答,凸显实用性与操作性,解答投资新股时常见问题,引导投资者审慎判断新股投资价值,理性投资。
目录如下图所示: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提高中小投资者阅读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能力,引导投资者主动阅读定期报告,提升投资者客观分析能力、识别投资风险,让投资者愿意看、看得懂、能判断,鼓励投资者养成阅读上市公司报告的习惯。
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面向全市场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梳理了阅读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应知应会知识,形成了概述篇、财务篇、非财务篇三大章节的问答手册。
本手册基于当前最新业务规则编写,系统讲解了阅读定期报告的方法以及阅读重点。注重专业性、适用性、通俗性的有机结合,力求内容准确、形式灵活,通俗易懂,希望投资者能够喜爱,并从中受益。
目录如下图所示: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编者按:为拓展公募REITs等上市基金份额投资渠道,更好地服务市场,上交所(以下简称“本所”)建立了基金通平台。为规范开展平台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以下简称《指引》)。近期,小编就投资者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1、基金通平台的设立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基金通平台是上交所设立的为公募REITs等上市基金份额转让提供场所及设施的服务平台,主动适应通过基金直销、银行、第三方销售机构等渠道参与投资的场外投资者实际需求,为其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直接转让公募REITs等上市基金份额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吸引更多场外资金入市。
由于公募REITs采用封闭式运作,持有期限长,场外份额持有人如有退出需求,除了可采用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卖出的方式外,还可通过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进一步丰富退出渠道,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2、投资者使用基金通平台应当具备哪些必要条件?
投资者参与基金通平台的基金份额转让,应当持有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通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持有公募REITs份额的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平台转让。
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基金通平台做市转让相关业务规则、转让流程及拟转让品种的投资风险,审慎、合规开展转让。
3、投资者通过基金通平台进行基金份额转让包括哪些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已开通基金通平台业务权限的基金销售机构与做市商在基金通平台进行基金份额转让(本所将对符合条件、开通基金通平台业务权限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定期公示,具体名单投资者可通过登陆上交所官网http://www.sse.com.cn/进行查询)。
转让方式包括报价、询价及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投资者之间不能进行转让。在平台上线初期,仅支持投资者采用报价转让方式卖出基金份额,投资者报价转让买入基金份额及询价转让方式等功能将后续推出。
4、投资者进行基金份额转让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自2月28日起,基金通平台已正式开通转让功能。转让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基金通平台转让时间。
5、投资者如何通过报价转让的方式转让基金份额?
报价转让是指做市商发出报价,投资者提交转让申报并与做市商发出的报价达成成交的转让方式。
投资者采用报价转让方式的,本所接受普通申报及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两种申报类型。普通申报未能全部成交时,未成交部分当日继续有效;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未能全部成交时,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此外,投资者可以撤销未成交的普通申报。
投资者采用报价转让方式的,对于投资者提交的转让申报,基金通平台在所有做市商申报中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以做市商报价申报价格为成交价。对于做市商提交的报价申报,基金通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优先和投资者申报成交。做市商与投资者成交的,以做市商报价申报价格为成交价。做市商之间成交的,以先进入基金通平台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6、如果投资者通过报价转让的方式转让基金份额,在申报指令和申报数量上有哪些规定?
报价转让申报指令应当包括基金代码、转让方向、数量、保护价格及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卖出基金时,余额不足100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报价转让单笔买卖申报数量。
7、投资者卖出基金所得的资金什么时候到账?
基金通平台的清算交收由中国结算负责,采用“份额T+0交收、资金T+1交收”的非担保交收模式。投资者T日卖出成交后,T日记减份额,T+1日完成基金销售机构与做市商之间的资金交收。投资者资金到账的具体时间以各销售机构划款时间为准。
8、参与基金通平台的投资者需要向平台支付相关费用么?
本所不对基金通平台参与机构和投资者收取费用。
9、投资者通过基金通平台进行基金份额转让,还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基金份额在基金通平台转让的,其价格涨跌幅限制、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及回转买卖安排等事项参照适用本所竞价系统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平台仅为场外投资者提供补充退出渠道,有退出意愿的投资者仍可选择以转托管方式退出。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通平台初期仅开通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转让功能。
目前,在基金通平台上线初期,仅支持投资者采用报价转让方式卖出基金份额,平台成交价格可能与场内成交价格存在差异,请投资者作好风险防控,谨慎参与投资。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相关功能,提高投资者使用便捷度。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与教育部《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关于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相关工作要求,上交所推出财经素养系列网课,面向大、中、小学生群体,设计录制了3个系列、30节网络课程,普及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助力国民财经素养提升。
因材施教,推出多层次网络课程
财经素养系列网课3个系列均制定了课程大纲,每节课程均制作了配套读物,并录制了相应的视频课程。在定位上体现差异性,大学生网课重在增进对资本市场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投融资实务的认知;中学生网课重在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和金融工具的日常应用;小学生网课重在财经素养启蒙,普及基本金融常识。在内容上突出层次性,系列网课紧贴不同阶段学生群体的认知水平和学习需求,重点就“两识两务”即社会财经常识、金融基础知识、资本市场业务、证券行业实务4个方面设计了多层次的课程体系。大学生网课采用“7+3”课程体系,包括多层次资本市场、科创板与注册制、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品、国际化7类资本市场业务内容和证券发行承销、投资分析、资产管理3类证券行业实务内容;中小学生网课采用“5+5”课程体系,以货币、信用教育、存款贷款、投资理财和风险防控5个模块为基础,融入资本市场发展史、股票、债券、基金及衍生品5个特色模块。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系列网课注重在讲解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更多通过案例、故事、动画、问答等方式,增强课程的趣味性,提升课程的吸引力和接受度。大学生课程以案例结合为主,中学生课程融入了故事讲解,小学生课程穿插了系列动画,使课程清晰易懂、生动有趣。
四大特色,打造品牌化投教工程
长期以来,上交所持续推动证券期货知识普及,着力打造“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程”,呈现“1234”四大特色:“1”是根据中小学、大学和社区不同群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计了一套覆盖完善的课程体系,重点普及证券市场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品等市场和产品,并将风险教育等内容融入其中,既各有侧重,也完整统一。“2”是构建“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线下以常态化“选修课”为基础,构建开课程、搞讲座、办活动、育师资、编读本“五个一”的项目体系;线上以录制视频课程为主,积极开发线上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国民教育受益面。“3”是形成“进高校”“进中小学”“进社区”“三维一体”的工作体系。其中,“进高校”侧重证券期货知识普及,“进中小学”侧重财经素养启蒙,“进社区”重在宣传防范非法证券期货知识。“4”是探索形成“上交所+证监局+证券公司+学校”进高校四方合作新模式,各方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并以签署合作备忘录形式,建立起长效合作机制。
深耕细作,形成渐进式工作模式
按照试点启动、复制推广、打造品牌“三步走”的工作思路,自2020年启动以来,“上交所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程”的多个项目试点成功并复制推广,“五个一”项目体系逐步落地。2021年,“开课程”方面,高校合作课程已与从首批试点的上海5家高校,拓展到与全国31个证监辖区、43所高校签署合作备忘录,在26所高校、6所中小学开课,开设高校课程202节、中小学课程74节;“办讲座”方面,共举办“防非打黑”进社区讲座344场,覆盖全国36个证监辖区;“办活动”方面,开展投资者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宿松专项行动,捐赠了一批适合青少年的财经素养培育书籍;“育师资”方面,组建上交所投资者教育“国民讲师”队伍,开展公益授课;“编读本”方面,发布《2021年沪上青少年财商教育游学手册》,参与编写出版《证券实务案例精选与详解》。
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新形势下提升国民金融理财素养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有助于从源头上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后续,上交所将进一步扩大国民教育工程覆盖面,提升财经素养课程质量,持续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走深走实,助力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近年来,非法期货活动处于多发状态,特别是以商品现货名义进行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违规交易场所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期货投资时,要提高警惕,注意辨识非法期货活动,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量:
一是辨识主体资格。
按照前述规定,开展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否则即为非法机构。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
二是辨识营销方式。
一些不法分子喜欢以“老师”、“期神”自居,常常发出只要跟着他做,就能赚大钱等只强调收益不关注风险的犀利言辞。投资者需要知晓,包括期货在内的任何金融产品投资都是遵循“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基本原则,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产品。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以适当性制度为指引,讲究“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是不得进行此类虚假宣传的。投资者遇到这种夸张的宣传手法,请一定注意提高警惕。
三是辨识互联网网址。
非法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采用仿冒方法,在合法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识别非法期货网站。投资者请勿登录非法期货网站,以免误入陷阱,上当受骗。
四是辨识收款账号。
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而非法机构往往以个人的名义开立收款账户。如果有人要求投资者把钱打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投资者即可果断拒绝。
(来源:中国证监会)
案情概况
郊县农村投资者陆某,一次在家附近的某通信公司网点办事时,偶然发现上海浙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投资)在此摆摊开展“银达宝”荐股服务活动。陆某在该公司现场工作人员的宣传鼓动下,支付了一年的信息服务费,并接受其荐股服务。后来陆某发现炒股亏损,向浙银投资多次要求退款未果,遂向监管部门举报。
证监局调查后发现,涉案人刘某为了从事证券投资业务,注册成立了浙银投资,但未取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书。为达到骗取投资者钱财的目的,刘某等人可谓挖空心机,采用了多种手段,或是打着与券商营业部有经纪业务合作的幌子,公然收取客户的荐股服务费;或是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在第一财经、新闻晨报等主流媒体上发布股评、广告,招徕客户与其签定会员服务协议;或是在邮局、通信公司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推广销售“银达宝”荐股服务产品。为显示其所谓的专业性,浙银投资将信息服务细分为重大政策、信息简评、风险个股提示、潜力股推荐、仓位控制建议等。经核实,购买信息的投资者大多亏损,大幅亏损者不在少数,而根据协议得不到浙银投资的任何补偿。经统计,刘某等人在4年的经营期间内,骗取了在期客户信息服务费150余万元。
调查核实后,监管部门迅速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对有关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涉案公司浙银投资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10万元;涉案人刘某等人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
投资贴士
任何机构、个人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事先获得证监会批准,投资者可通过证监会或行业协会网站核实相关机构、人员是否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
1、不轻易拨打免费荐股电话或提供个人电话。不法分子往往巧舌如簧,一旦被其缠住,很容易被骗入局。
2、对炒股软件保持清醒认识。不法分子往往以销售炒股软件业务树立公司正规、专业、诚信的形象,继而通过营销策略使投资者购买其提供的非法证券咨询服务,牟取非法利益。投资者应明察秋毫,避免误入陷阱。
3、对异地机构保持高度警惕。选择异地所谓咨询机构将为投资者维权带来更多障碍,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投资者更应多一份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4、对合同条款内容审慎把关。不法分子口头上称能为投资者提供荐股服务,协议名称却为“软件服务协议”。投资者必须明辨个中玄机,切莫以为签完协议就万事大吉。
5、付费勿忘先核实。投资者在付费前务必要核实对方身份及相应资质,千万不要将钱款汇入个人账户。
(来源: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